第24條 - 脫褲子放屁條款
連續兩個周末住家附近的共和廣場都上演示威遊行警民雙方大打出手的戲碼, 強力水柱, 催淚彈, 砸商店, 火燒車, 煙硝瀰漫, 砲火沖天. 肇因於政府想通過很有爭議的24號條款.
老實說, 如果不是怕死, 我還真想也跟著去遊行抗議(但畢竟我不是法國國民), 反對這條我認為違反言論自由的法令.
簡單地說, 24條款是懲罰上傳警方執勤影片圖片並含有惡意散播的意圖(因為發生過警察及其家人被上傳影片指認出住家和家人小孩而遭威脅傷害的例子). 這條法令在很多人眼中根本是脫褲子放屁: 現有法令就足以處罰這種行為, 何必特別立法保護?
這條法令被很多抗議者上綱到不准記者人民拍攝警察, 所以很多人反對. 可是無論提出這條法令的內政部長再怎麼解釋, 記者還是可以照樣拍攝, 民眾還是可以繼續拍攝… 還是無法讓人民釋疑放心.
聽起來有點諷刺不是? 本來保護人民的警察需要被保護? 遊行隊伍有個標語: 沒看到就不算! Pas vu pas pris! 警察暴力(過是執勤過當)的案例越來越多, 很大一部分原因可能就是因為手機攝影普及, 過去那種各說各話, 死無對證的情形不一樣了.
原本代表法律的警察裡也有爛咖, 現在不可能在一直靠著身份保護, 為所欲為, 在全民攝像的時代演變下, 也要有要面對司法的準備.
去年法國政府就開始實行警察身上帶錄影器材, 當執行勤務時可以先告知對方是否可以錄影. 後來這一招漸漸被放棄, 原因是: 這批錄影器材購自中國, 品質很差, 沒多久就因故障率太高而被棄置.
浪費公帑的典範.
法國人認為國家被賦予越來越多(過多)的權力控制人民. 比如今年初第一次封城時警察用無人機高空偵察在無人海灘散步或是塞納河邊躲在橋下樹下違規出來的人. 當時這個做法就引起很大的反彈.
我很可以想像, 如果第24條過關, 會激起人民更大的反彈. 想像數百萬人可能天天在網路上貼放警察圖片影像, 惡意或無意, 都將讓政府抓不勝抓. 而每次遊行示威, 也絕對會有更多的手機對著警察拍攝錄影, 之後當然會有更多的影片攝片上網流傳.
24條只會更激化人民與警察的對立, 與政府的對立. 尤其是當人民認為自己是站在維護自由的一方更會義無反顧地站出來.
自由, 特別是言論自由, 在法國是不可動搖的憲法價值. 法國人認為當當權者一點一點地壓制啃蝕人民的自由, 當人民對這些限制一點一點地無感習慣, 最終就是失去徹底的自由, 當個沒有選擇沒有自我的順民.
很多極權國家就是如此統治人民的.
很多人民就是如此願意被集權統治而失去自由的.